近一段时期,药价在医药业内绝不是个轻松的话题。短短几年间,连续不断的十多次强制性药品降价让众多药厂叫苦连天,即将来临的抗生素大幅降价又将极大地压缩大批药企的生存空间。因此,我们可以理解,不分大小,无论中外,相关企业对降药价做出的一致反应。
一般说来,消费者总是商品降价的受益人,药品消费者概莫能外。但药品毕竟是特殊商品,其消费的特殊性在于需求刚性强而弹性极小。有病就得治,治病就得用药,没有情不情愿的问题,这就是药品消费的刚性。反过来,没病没灾的老百姓不会因为药价降了而多买药、多用药,药品尤其是市场成熟度较高的普药很少因为价格的变化而影响销量。也就是说,药厂很难从药品降价中获益,不大可能像家电等生产企业那样降价促销,主动挑起价格战。这是由药品需求弹性小的特点决定的。
药品消费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特点是,普通消费者不具备自主选择药品的能力,治病用什么药,用多少药,得由医生处方来决定。这就是药品生产企业把医生和医院视为实际上的销售终端的原因。对抗生素等处方药的销售来说,上述特点差不多说是天条。而在我国,医疗体制一直存在着医药不分家、以药养医的痼疾,医生和医院不但毋需为药品消费埋单,反而能从中获利。于是,医疗机构往往利用自己在药品流通中的有利地位追求经销药品利润的最大化。医院经销药品是顺价加15%销售,药价愈高,其赢利愈大,"偏爱"处方高价药、高档药已经成为众多医生的自觉。某种药品降价,其批零差率不变,但其批零差价的绝对值将缩水,而医疗机构和医生当然不情愿背负这种“缩水”。这就是低价药、降价药被医院“冷落”乃至从医院“蒸发”的深层次原因,进而也可以解释,为何无论是政府强令降价,还是推行招标购药,老百姓始终难以切身感受到药品大幅降价的实惠。
即便如此,“药降价,谁受益”这一问题的答案仍然简单而明朗。老百姓的利益是最大的利益,正是基于这一执政理念,政府部门才一而再、再而三地向虚高药价宣战,才坚定不移地推进医药卫生“三项制度”改革,以保证老百姓看得起病、用得起药。但我们不能满足于现有的成果,更不能仅仅靠一纸降价令来解决药价难题。显然,要让老百姓真正成为药价下降的受益者,要平衡好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的利益,要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合理、有效,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